肉品加工工序(切碎、斬拌、攪拌、灌裝、煙熏、蒸煮,熏煮製程視產品需求互換)
(一)切碎、斬拌和攪拌
除伊比利、金華火腿和培根類製品外,其他灌腸製品、乳化製品等都需經過此工序。
1. 絞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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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:將原料肉切成規定大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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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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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絞肉機中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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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溫不得超過 10℃,最好先將肉微凍並切小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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絞脂肪時投料量要少,以防融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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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斬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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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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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肉餡產生黏著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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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合各種輔料,使均勻分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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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響:決定製品質量,對灌腸製品尤為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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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要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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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斬拌機,刀速快、刀刃鋒利效果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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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度不得超過 15℃ → 需添加冰水或冰屑(佔原料肉 10%~25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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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序:先斬瘦肉 → 加部分冰水 → 再斬拌 → 加入脂肪、調味料、香辛料及剩餘冰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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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攪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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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:使肉餡與其他輔料充分混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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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要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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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攪拌機中進行,原料按配方稱量後依序加入(順序與斬拌相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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攪拌時間:5~10 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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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灌裝
1. 灌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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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:將肉塊或肉餡填入腸衣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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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:真空灌裝機、普通灌裝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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腸衣:天然腸衣、人造腸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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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避免混入空氣或異物;若混入空氣,需扎孔排氣(部分腸衣不可扎孔,應依說明操作)。
2. 打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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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:防止肉餡外漏,避免空氣和細菌進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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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式:用線繩或鋁卡打結,多用打卡機,部分設備帶自動打卡功能。
(三)煙熏
1. 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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賦予煙熏風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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脫水乾燥、防腐殺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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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善色澤、延長貨架期。
2. 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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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方式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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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煙熏:木片燃燒,直接煙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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間接煙熏:煙霧發生器將煙導入煙熏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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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溫度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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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熏:30℃以下,適用於乾制香腸(如色拉米、風乾香腸)、火腿、培根。需長時間(25℃下 4~7 天),失重大,夏季難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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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熏:30~35℃,用於西式火腿、培根,需 1~2 天。需防止微生物滋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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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熏:50~80℃,多控制在 60℃,時間約 5 小時。蛋白質幾乎完全變性,產品富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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焙熏:80℃以上(一般 90~120℃,可達 140℃)。熏製後肉品可即食,但耐儲藏性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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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:液熏法、電熏法。
(四)蒸煮
1. 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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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蛋白質變性,肉質凝固、硬度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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軟化結締組織,穩定色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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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菌滅酶,延長保質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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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澱粉等黏結劑發揮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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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加熱會造成部分維生素流失。
2. 加熱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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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溫製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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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溫度 75~80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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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中心溫度 68~70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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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熱方式:蒸煮室、恆溫水浴鍋,小規模可用煤/煤氣煮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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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溫製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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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度 121℃並保持一定時間(依腸體粗細而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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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使用高壓滅菌鍋(釜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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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冷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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蒸煮後若不再煙熏,應立即冷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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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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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冷卻:時間長,易滋生微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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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水噴淋:時間短但耗水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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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點:盡快通過 25~40℃ 危險溫度區,以防細菌繁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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